地点:浙江 发布时间:2013-09-22 18:14:13
浙江农林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林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14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12人,管理岗位2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招聘对象范围、户籍不限。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当年度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全部岗位,但应于201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afu.edu.cn/ ,“人才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下午17:00。
 
应聘人员请按规定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发送至电子邮箱x63740025@163.com ,管理岗位发送至电子邮箱zafu_hr@126.com ,并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电子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电子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如因个人原因擅自删除,责任自负。
 
岗位可兼报,但需填写不同的报名表。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3月17日在指定网站公布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并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未接到考试通知的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原因。
 
资格审查结束后,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笔试日期定于2012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管理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面试日期定于2012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管理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全部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聘辅导员岗位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3-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全部按事业编制管理。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临安市浙江农林大学(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19(人事处鲍老师);0571-63746179(学工部李老师)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注:
 
关于报考辅导员有关事项的说明
 
请各位应聘辅导员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在“应聘岗位”栏注明应聘“浙江农林大学本部辅导员”或“浙农林大天目学院辅导员”。如兼报两个岗位,必须在“应聘岗位”栏注明两个岗位。
 
应聘者必须按“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格式填写,其他格式都视作无效报名。
 
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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