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江西 发布时间:2013-09-24 01:53:56
南昌大学“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井冈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12]34号)、《关于新增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赣教人字[2013]23号)等文件精神,南昌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井冈学者”特聘教授3名,聘期5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学研产用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建设规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和师资力量雄厚,现有100个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有国家临床药理基地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坚持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辉煌百年工程”,为建设高水平的新型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二、招聘学科
 
固体力学;生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三、招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从海外应聘的人选如有特殊情况,则保证聘期内每年在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四、聘任待遇
 
1.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名义提供的奖金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同时,学校根据应聘人才具体情况,按照《南昌大学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暂行规定》提供相应人才层次的薪酬待遇;
 
2.根据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80-200万元人民币;
 
3.配备学术梯队和科研助手,提供良好的科研、办公条件;
 
4.聘期内提供生活设施基本齐全的无产权公寓住房(>140平米)一套;
 
5.一次性提供安家费6万元人民币。
 
五、聘任程序
 
应聘者可登录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cu.edu.cn)下载《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学术兼职等原件的复印件;
 
3.书面申请函和3位专家推荐函;
 
4.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中申请人的著作、专利证书、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被SCI、EI、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材料(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代表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国际学术会议任职和应邀情况的证明材料。
 
应聘者请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包括电子版)寄送至南昌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邮寄地址为南昌市学府大道999号),并注明应聘者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等)。学校组织专家和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推荐人选,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 薇   罗 剑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
 
电 话:86-0791-83969076,83969079
 
传 真:86-0791-83969078
 
E-mail:jluo@n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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