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江西 发布时间:2013-09-24 01:54:13
景德镇陶瓷学院“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通知》(赣教字[2006]4号)、《关于新增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赣教人字[2013]23号)等文件精神,景德镇陶瓷学院获准新增在材料学学科设置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期5年。现将我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景德镇陶瓷学院是我国唯一的一所陶瓷高等学校,是我国39所自主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和94所有资格招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攻读硕士、学士学位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1910年创办的中国陶业学堂,1958年正式组建为本科院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我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上陶瓷艺术设计、陶瓷工程领域教学、科研与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其中陶瓷艺术设计、陶瓷工程学科在全国陶瓷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
 
学校现有3个功能齐备、环境优雅、艺术氛围浓郁的校区,占地2100亩,校舍面积近120万㎡,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我校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陶瓷美术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工商学院等教学院和一个独立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有42个本科专业(其中12个为江西省品牌专业),2012年获博士授权建设单位验收,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一级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7个和4个专业硕士点。已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兼具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占45%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数比例达85%,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数比例达25%,有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16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级“百千万工程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1人,省学科带头人33人、骨干教师33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中国陶瓷艺术大师28人,他们中有很多是蜚声海内外的陶瓷艺术家或陶瓷工程专家。
 
学校有全国唯一的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夏建筑陶瓷研究开发中心,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中国陶瓷文化研究中心、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等几十个科研机构。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我校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陶瓷学报》(核心)、《中国陶瓷》(核心)、《中国陶瓷工业》、《中国陶艺》等刊物。
 
我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日、韩、英、加拿大、芬兰等国20多所高校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陶艺学会、欧洲陶瓷学会、美国陶艺教育委员会和陶瓷学会、日本陶瓷学会、韩国陶瓷学会等专业学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我校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规模、质量、结构、效益更加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国内外有影响的特色名校。
 
二、招聘学科
 
材料学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2.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突出和紧缺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要求;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博奉献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聘用期内原则上全职在学校工作,特殊人才报请省教育厅审批同意的,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7.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
 
四、聘任待遇
 
1.享受“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奖金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中享受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名义提供的奖金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的奖金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绩效工资和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2.根据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以上;
 
3.配备学术梯队和科研助手,提供工作用车;
 
4.聘期内学校提供临时住房一套(约120平方米左右);
 
五、聘任程序
 
应聘者可登录景德镇陶瓷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3.jci.edu.cn/renshichu/home.asp)下载《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书面申请函;
 
2.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学术兼职等原件的复印件;
 
3.学术成就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的著作、专利、代表性论文(附具有确认价值的页面复印件);被SCI、EI、ISTP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材料(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代表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国际学术会议任职和应邀情况的证明材料。
 
应聘者请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包括电子版)寄送景德镇陶瓷学院人事处,并注明应聘者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等。
 
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审,并提出评议意见,由学校党委审核通过报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与拟聘人签订特聘教授聘任合同及工作任务书,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丰老师
 
地 址:景德镇陶瓷学院人事处
 
电 话:0798-8461026
 
传 真:0798-8499646
 
邮 箱:tymx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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