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浙江 发布时间:2015-11-23 10:35:19
宁波材料所人力资源部部长招聘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是中科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在浙江省建立的首家国立研究机构,正式成立于2004年4月20日。2007年11月30日,宁波材料所顺利通过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组织的验收。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的全面战略合作,三方于2009年3月13日再次签署协议,在宁波材料所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共建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宁波工研院”),研究领域从原先的材料领域拓展到先进制造和新能源领域。2013年,宁波工研院与慈溪市签署协议,共建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展到生命健康领域。目前,宁波工研院已经形成“一院四所”的格局。 
 
经过十年发展,宁波工研院构筑了宁波、乃至浙江人才技术新高地,建设了支撑、服务、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了以新材料开发为核心、向上游规模产业化装备技术和下游新材料应用技术延伸的创新链条;营造了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在与企业结合和打通产业化道路上,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形成了自身特有的发展优势;成为“长三角”区域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 
 
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岗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部长 
 
二、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员工招聘、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培养、激励、培训和开发,为研究所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 
 
三、岗位主要任务: 
 
1、协助研究所和分管领导制定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负责战略的执行与规划的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事务,使之高效运行: 
 
(1)围绕人力资源战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保证战略的实现; 
 
(2)围绕人力资源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保证规划的落实; 
 
(3)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包括员工招聘、薪酬设计、岗位配置、考核评价、激励晋升培养等,最大化发挥人力资源效用; 
 
(4)组织谋划,对外争取各类人才计划与资源,组织实施各类人才招聘活动; 
 
(5)人力资源动态分析与监测,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为研究所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6)代表人力资源部对外协调各项事务,包括与所内各部门、各团队的沟通协调,与所外对口部门和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畅通、沟通到位; 
 
3、负责对二级所和各团队在人事人才管理上的监督和指导;负责部门内人员的管理,督促部门内各岗位高效履行工作职责, 
 
4、负责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为关键岗位和研究所发展储备干部和人才; 
 
5、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任职要求: 
 
1、具有准确把握国家和科学院人事人才政策的能力,热爱人力资源工作并对科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有自己的思考与规划;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知识、行政管理、法律等知识; 
 
2、具有很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与合作精神,善于培训下属和督导下属的工作;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公平公正,品行端正; 
 
4、具有很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不少于五年的大型公司或科研院所/大学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同等管理或科研岗位经历; 
 
6、理工科背景,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工作背景和学历的限制。 
 
五、岗位待遇: 
 
1、特别优秀者,可纳入研究所“管理人才”计划,享受优惠购房、安家费等安心工程的相关政策; 
 
2、被录用人员享受中科院三元结构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和研究所各类福利,实行合同管理; 
 
3、提供岗位培训,包括所内和院内业务培训和各类交流活动,以及境外培训等; 
 
六、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完成《中科院宁波工研院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附完整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投递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2、资格初审:对于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项,初选没有通过的应聘者将不再通知,且不退回相关的申请材料; 
 
3、工研院组织面试考核,应聘者需做ppt应聘报告并完成相关考核程序; 
 
4、公示、背景调查并择优录用。 
 
七、联系人: 
 
人力资源部:孙清华(zhaopin@nimte.ac.cn)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以收到应聘申请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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