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浙江 发布时间:2013-09-23 07:55:19
浙江嘉兴学院招聘
 
 
嘉兴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3年办学历史。学校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地处长三角中心的杭嘉湖平原,毗邻上海、杭州、苏州,经济繁荣,交通发达,人文荟萃,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美称。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香港科技大学校长朱经武教授受聘为名誉院长。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两弹一星”功勋程开甲院士等十多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学校名誉教授。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000余人,成教在册学生65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00余人。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和4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教育学等8大学科门类,设置经济学院、商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南湖学院(独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1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校区景色宜人,环境幽雅,是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浙江省“平安校园”和浙江省高校绿化先进单位。学校拥有具有现代化气息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和学生公寓。拥有现代化实践教学手段,学校建立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等十余个实验中心和综合实验室为主的实验室体系,其中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为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设施齐全。学校图书馆纸质图书154万册,电子图书50万余册,订阅中外期刊2500余种。公开出版有《嘉兴学院学报》、《嘉兴学院报》。
 
学校以“方正为人、勤慎治学”为校训,立足嘉兴、服务浙江、联系行业、面向全国,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已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日本、乌克兰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每年选派教师、学者出国考察访问,进行学术交流。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并提供学生出国留学服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各类社团活动,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竞赛活动,历年来成绩显著。广大毕业生在各自岗位上大显身手,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嘉兴学院2008年度重点人才引进与师资补充政策
 
一、重点人才引进政策
 
1、引进对象:
 
南湖学者、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
 
2、基本要求:
 
(1)南湖学者:全国知名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2)省特聘教授: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学科某一方向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学科带头人: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入选各省级人才工程,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以上课题多次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有带领团队的经验,能胜任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3、引进待遇:
 
 
  住房或购房补贴 安家费 学科团队建设费 家属安排 其他待遇
省特聘教授 具体相关待遇面谈   50万—100万 家属随调 国务院特贴获得者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具有博士学位者按政策每月享受特殊津贴(现行标准1000元/月)(就高享受,不重复计算)。
南湖学者 50万 20万 30万—50万 家属随调  
学科带头人 30万—40万 5万—10万 10万—30万 家属随调  
 
4、其他说明:
 
(1)南湖学者校内岗贴按特级岗标准执行;若按柔性流动引进的南湖学者,实行年薪制,待遇标准为每年10万元,同时按服务年限资助学科团队建设经费。
 
(2)引进人才入选省特聘教授(钱江学者),校内岗贴按一级岗标准执行;若按柔性流动引进的省特聘教授,实行年薪制,待遇标准为每年20万元,同时按服务年限资助学科团队建设经费。
 
(3)实行年薪制,不再享受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同时不安排家属随调。
 
(4)学科带头人校内岗贴按二级岗标准执行。
 
(5)购房补贴:购房时先预发40%,其余按服务年限平均发放。
 
二、师资补充政策
 
1、补充对象:
 
教授、副教授、应届博硕毕业研究生
 
2、基本要求:
 
(1)教授:学历要求硕士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评价良好。
 
(2)副教授: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评价良好。
 
(3)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国家核心期刊中发表过论文,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学历 住房或购房补贴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家属安排 其他待遇
教授 博士 25万—30万 3万 3万(文经管法艺)/6万(理工医)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具有博士学位引进人员来校三年内按政策享受博士津贴(现行标准每月1000元)。
  硕士 20万—25万 3万 2万(文经管法艺)/4万(理工医)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博士研究生   15万 2万 1万/2万(一般专业)2万/4万(紧缺专业)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副教授 硕士 6万(紧缺专业) 1万 1万    
五、其它说明:
 
1、服务期限:教授,博士服务期为10年;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2、购房补贴:购房时先预发40%,其余按服务年限平均发放。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以一方为准,另一方只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4、科研启动费实行项目管理,由个人申报,学校科技处审批。
 
5、应届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公共事务管理处有关政策提供廉租房。
 
6、2008年度我校的紧缺专业为:建筑学、法学、日语、计算机。
 
7、对于特别优秀的高级人才,有关待遇由学校研究决定。
 
8、学校对硕士以下学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
 
9、本规定由嘉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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