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楚天学子”
(一)设岗学科
1、纺织机械
2、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3、服装艺术设计
4、纺织工程
5、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6、服装设计与工程
(二)招聘条件
1、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热心为我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3年以上;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7)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2、“楚天学子”
(1)热心为我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学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年龄在40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能承担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4)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注:“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楚天学子”须经湖北省教育厅评审批准。
(三)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享受我校学科带头人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2)聘期内另享受由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10万元/年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
(3)提供校内120平米以上住房及2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4)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费100万元(按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并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6)其他要求可以面谈。
2、“楚天学子”
(1)享受我校教授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2)聘期内享受由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3万元/年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
(3)提供校内100平米左右住房及1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4)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费30万元(按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6)其他要求可以面谈。
二、校内“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及学科带头人
(一)招聘学科
1、重点招聘:纺织、机械、染整、艺术设计
2、其他:经管、人文社科、电子及计算机
(二)校内“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对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较大学术影响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科研成果丰硕;
4、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5、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6、符合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要求的,学校将推荐聘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三)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
1、“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在聘期内享受我校学科带头人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2)聘期内另享受校内“阳光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津贴5万元/年;在聘期内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学校再给予每年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超额完成的工作,另按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提供校内120平米左右住房及15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4)提供科研启动费15万元,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费(按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使用)50万元;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6)其他要求可以面谈。
2、学科带头人
(1)享受学科带头人岗位的校内津贴5万元/年;
(2)提供校内100平米左右住房及1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6万元,理工科10万元;提供相应的科研及工作平台;
(4)在校内安排配偶的工作;
(5)其它要求可面谈。
三、教授
1、享受教授岗位的校内津贴3.4万元/年,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紧缺专业教授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0-25万元,其他教授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6-20万元;提供过渡住房;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4万元,理工科7万元;
4、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5、重点学科、紧缺专业及科研成果突出者,相应待遇可面议。
四、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出站人员
1、副教授享受校内津贴2.6万元/年;未聘任到副教授岗位的享受2万元/年的校内津贴以及两年500元/月的补贴;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2-1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4、重点学科、紧缺专业及科研成果突出者,相应待遇可面议;
5、由学校提供过渡房,若学校暂无过渡房,则提供400元/月的租房补贴;
6、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申报和评审。
五、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人员
1、享受2万元/年的校内津贴以及两年500元/月的补贴;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6-1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4万元;
4、由学校提供过渡房,若学校暂无过渡房,则提供400元/月的租房补贴。
5、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申报和评审。
6、重点学科、紧缺专业及科研成果突出者,相应待遇可面议。
应聘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①工作学习简历;②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③配偶情况;④详细联系方式。
2、本人主要成果:论文、科研项目目录一份;(注明论文、科研项目名称、时间、获奖情况,并提供代表作复印件)。
求职材料应详实,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