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河北 发布时间:2013-09-23 09:11:12
河北大学招聘
 
 
人才需求:
 
微生物学 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
 
分子系统学 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
 
应用微生物学 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
 
无脊椎动物系统学 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
 
遗传学 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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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我校学科建设需要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50岁以下)、教授(4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急缺专业硕士(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待遇
 
1、院士待遇: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通讯及办公费每年2万元,工资外月津贴7000元;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保证工作用车,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室、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免费安装家庭宽带网;免费提供16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2、“长江学者”待遇: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通讯及办公费每年1万元,工资外月津贴4000元;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室、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免费安装家庭宽带网;免费提供14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3、博士生导师:安家费6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6万元,理科10万元,免费提供工作微机一台。
 
4、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成果突出的教授:安家费4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4万元、理科8万元;免费提供工作微机一台。
 
5、无高级职称的博士、急缺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安家费2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科5万元,免费提供工作微机一台。
 
6、符合3、4、5款条件的引进人才,学校提供住房供其购买。开始先由学校提供过渡住房,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租金。
 
7、学校实行业绩津贴制度,即根据完成教学任务、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享受相应的津贴。
 
8、引进人才的配偶,原工作单位不在本市工作的,学校负责协调安排工作。如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学校引进条件,可享受相应标准的科研启动费和相应标准50%的安家费。
 
9、学校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0、特殊人才及特殊要求、待遇可面议。
 
三、引进人员要求在我校工作至少十年,并签订有关协议。如引进人才在协议期间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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