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福建 发布时间:2013-09-24 14:25:02
华侨大学诚聘华文学院院长启事
 华文学院简介

  创办于1960年的华侨大学是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是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办学地址在厦门市集美学村,现有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点和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汉语言三个本科专业,同时开设汉语言专科、大学预备教育、短期华文师资培训、海外学生冬(夏)令营,形成了多层次的办学体系。目前,学院现有长期在校生1700余名,来自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生670余名。为推动学院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华侨大学华文学院院长。

  应聘条件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在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有较丰富的对外教育交流和管理经验,能全职来校履行华文学院院长的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应聘程序

  1. 个人报名。应聘者填写《华侨大学公开招聘华文学院院长报名表》 (请登录http://www.hqu.edu.cn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3-5篇代表作复印件;
  (3)体检健康证明。
  

        2. 学校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3. 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人员往返路费及相应费用由学校承担。

  4. 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经公示后,签订聘任协议书。

  受聘待遇

  聘期内,在完成岗位责任后受聘者年薪20万元, 提供一套三房一厅周转住房(免收租金),科研启动费面议。

  聘期说明

  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聘用,不胜任者,根据职称和职务岗位调整改任或改聘,有违纪行为者解聘。聘用期满,经协商可续聘。

  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来人、来函或电子邮件报名均可。

  2.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18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贤恩  李志强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1941
  传        真:0595-22693318
  E- mailzz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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