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广东 发布时间:2014-11-18 15:11:21
华南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医学院副院长启事
 
 
华南理工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大学。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根据新时期华南理工大学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探索创新医学人才培养和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满足国家和广东省社会发展的需要,华南理工大学于2014年成立医学院。医学院作为华南理工大学二级学院,将以体制内办学为基础,依托华南理工大学理工科优势和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临床优势,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办学模式,多方汇聚办学资源,努力开创富有特色的医学教育形式,致力于建设成为“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的现代医学院和医学科技创新中心,培养多类型国际一流的医学人才。 
 
为了促进学校医学院的建设发展,加快提升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华南理工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医学院副院长,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副院长2名,分别分管教学和科研、实验管理工作。 
 
二、任职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有基础医学、生物医学等医学领域的教学科研经历,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医学院相关的教学或科研、实验等管理经验。 
 
3.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乐于奉献,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全职到岗工作,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或非事业编聘用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1.聘用方式:分为非事业编制聘用或事业编制聘用,由受聘人自主选定。受聘人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期责、权、利,首个合同聘期为5年。 
 
2.聘用待遇:按非事业编制聘用者,聘期内享受高薪待遇和住房补贴待遇、科研配套经费等,具体面议。按事业编制聘用者,享受学校相应的工资福利、岗位津贴等薪酬待遇,住房待遇和科研配套经费面议;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就高原则享受相关的人才引进待遇。 
 
四、应聘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医学院副院长报名表》(见附件)。 
 
2.博士毕业证书与博士学位证书,任职与聘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3.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项目、获奖等情况,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5篇(部)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 
 
4.校外应聘者还需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五、招聘程序 
 
1.推荐或自荐: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员可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或自荐等公开推荐的方式推荐。 
 
2.学校对被推荐或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面试答辩。面试人员来校答辩的国际或国内旅费由学校负担。 
 
3.学校综合应聘者基本情况和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党委常委会决定任用后,办理任职手续,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选聘的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641 
 
联系人: 汪昭兵 王娟 
 
联系电话:+86-20-87110072,电子邮箱:rscrcb@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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