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广东 发布时间:2015-01-23 16:24:59
华南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的启事
 
 
 华南理工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大学。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为了促进学校外国语学院的建设发展,加快提升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华南理工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一、 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分管学院的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管理工作。 
 
2.协助院长对学院学科进行科学布局,完善并落实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学科建设。 
 
3.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的科学研究,推动协同创新和国际化发展,承接国家级科研项目,进一步提升学院、学科在海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二、任职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主持过或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曾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著名科研院所担任过领导职务者予以优先考虑。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管理经验和国际化的学术视野,能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实绩突出。 
 
3.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乐于奉献,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全职到岗工作,主要精力投入教学与管理工作。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1.聘用方式:事业编制聘用,受聘人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期责、权、利,首个教授合同聘期为5年,其中,副院长首聘聘期至2017年1月。 
 
2.聘用待遇:享受事业编制相应的工资福利、岗位津贴等薪酬待遇,住房待遇和科研配套经费面议;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就高原则享受相关的人才引进待遇。 
 
四、应聘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报名表》,见附件。 
 
2.博士毕业证书与博士学位证书,任职与聘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3.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项目、获奖等情况,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5篇(部)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 
 
4.校外应聘者还需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五、招聘程序 
 
1.推荐或自荐: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员可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或自荐等公开推荐的方式推荐。 
 
2.学校对被推荐或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面试答辩。面试人员来校答辩的国际或国内旅费由学校负担。 
 
3.学校综合应聘者基本情况和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校党委常委会决定任用后,办理任职手续,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选聘的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641 
 
联系人: 汪昭兵 王娟 
 
联系电话:+86-20-87110072
 
电子邮箱:rscrcb@scut.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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