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广东 发布时间:2018-04-30 22:25:35
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
 
护理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信息中心主任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位于千年羊城、珠江之滨,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创办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现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以中医学入选全国“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有大学城、三元里两个校区,占地1400余亩,拥有国医大师、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等各类国家级人才为代表的教职工5000余人。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6所(含与政府共建医院2所)、与企业合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0所。直属附院病床数8000多张,门诊总量近1300万人次,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50个,第二附院门诊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同行第一,在最有竞争力的中国中医院100强排名中,第二附院连续4年蝉联第一,第一附院排名第7。
 
学校中医药学科实力雄厚,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5个,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科研设施及平台完善,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中医医疗服务实力全国第一,拥有包括广东省中医院在内的4所直属附属医院(三甲医院3所),年门诊量超1200万人次。学校设二级学院16个,开设本科专业26个,有硕士点47个、博士点19个。 
 
护理学院简介: 
 
 
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信息中心简介: 
 
 
现因发展需要,向校外公开招聘护理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信息中心主任,诚邀有志之士加盟!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校外全职工作人员,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只招聘境内全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护理学院院长1名; 
 
2.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3.信息中心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和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其中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者,需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坚持原则,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专业要求: 
 
1.护理学院院长:具有护理学大专及以上学习教育经历(研究生:A100209护理学;本科:B1005护理学类;大专C1004 护理类); 
 
2.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具有下列学科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教育经历(研究生:A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A010108科学技术哲学、A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B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3.信息中心主任:具有下列学科大专及以上学习教育经历(研究生:A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A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B0809计算机类、B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大专:C0814计算机类、C0812通信类) 
 
注:以上专业来源于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上述目录,但与上述专业相近者,可以应聘。 
 
(四)其他要求: 
 
1.境内应聘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导师资格;境外应聘护理学院院长、信息中心主任者应具有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及相当职位。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先考虑。 
 
2.主持过应聘岗位所在学科领域的国家级课题(项目),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具有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现任或曾任国内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副院长、研究所副所长等及以上职务)者优先考虑。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对学院或中心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具备担任院长(主任)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 
 
4.不具备1、2、3条,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任企事业单位高管职务并有从事信息化开发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可应聘信息中心主任。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截止时间:2018年5月。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受聘后能全职到岗。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6日止。 
 
四、应聘方法及选聘程序 
 
(一)应聘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导师资格证书及学科带头人证书复印件;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3.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包括: 
 
(1)论文、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时间、排名等。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主持完成的课题(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情况。 
 
(4)主要代表性论著复印件。 
 
(二)选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2.资格审查和业绩审核; 
 
3.应聘人员心理测试、面试答辩; 
 
4.面试通过者参加体检; 
 
5. 组织考察、公示; 
 
6.办理聘任手续并签订服务协议,入事业编制者另报省人社厅审批。 
 
五、聘期说明及待遇 
 
首聘期为四年(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目标及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受聘。首聘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为院长(主任)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聘为专业技术人员。 
 
学校根据受聘人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薪酬福利待遇: 
 
1.符合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同时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如安家费、购房款或周转房、科研配套经费,并可根据需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安置随迁配偶,具体面议。(广州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http://rsc.gzucm.edu.cn/info/1007/1369.htm) 
 
2.符合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但未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学校正处职干部进行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 
 
六、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 
 
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至: 
 
zzb@gzucm.edu.cn和yexixi@gzucm.edu.cn。 
 
咨询联系方式(广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邓国安 020-39358620 
 
叶熙熙 020-39358468 13924011885 
 
特此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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