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山东 发布时间:2013-09-23 19:58:1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海内外公开选聘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院长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院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为人正派,教书育人,有奉献精神;
 
2、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或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知名专家;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原则上须全职工作,特殊情况需在职工作九个月以上。
 
二、岗位职责
 
组织研究与制定研究院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贯彻和实施研究院整体战略,全面负责研究院行政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在聘期内组织承担各类国家(含国际合作)计划重大科技项目;至少建成一个省部级实验室或研究中心;
 
2、吸引和支持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发展,在非常规油气资源和新能源方面形成一支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3、在高层次、创新型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突破。
 
四、聘期与待遇
 
1、聘期4年,其中试用期1年。
 
2、待遇:享受我校相应岗位的工作条件、薪酬待遇;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落实有关待遇。海外应聘者的薪酬待遇标准可参照海外同类岗位,根据应聘者的资历、水平以及岗位任务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
 
公开报名分个人自荐报名、组织推荐报名和社会举荐报名三种方式。
 
个人自荐者,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开选聘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院长应聘登记表》;组织推荐者,需经本人同意,由单位党组织出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开选聘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院长推荐说明书(组织推荐)》,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开选聘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院长应聘登记表》;社会举荐者,需两名教授联合出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开选聘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院长推荐说明书(社会举荐)》,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开选聘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院长应聘登记表》。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聘书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3)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海外应聘人员);
 
(4)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3-5篇代表作和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5)对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的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成立公开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4、决定任用。在综合分析面试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六、报名方式与期限
 
1、报名方式:本人可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组织部报名,也可通过函寄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邮寄我校)。
 
2、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止。
 
七、联系信息
 
1、联系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组织部, 邮编:266580。
 
2、联系人:刚旭 张希秋 联系电话:86-532-86981892
 
3、邮箱:zzbgb@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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