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浙江 发布时间:2013-09-24 14:46:27
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文学院院长公告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2010年,学院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学院坚持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突出应用性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立足宁波,面向浙江,辐射全国,努力做到办学有特色、学科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为广揽人才,加快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建设,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文学院院长一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学院、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4.具有文学、传播学、广告学、设计艺术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5.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国外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对特殊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待遇及聘期
 
1、聘期六年,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或转为正常聘任。
 
2、聘期内享受年薪15-2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3、落户宁波并购房者,一次性提供50万元住房补助,安家费5万,科研启动费10万元。
 
特殊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三、应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审核材料,研究确定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和考核
 
4、学校确定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
 
四、招聘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5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宁波•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5211
 
联系电话:86-574-87616030 87616028
 
E-mail:rsc@nbut.cn
 
 
联 系 人:刘老师 徐老师
 
 
宁波工程学院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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