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 北京 发布时间:2013-09-17 01:29:31 |
因工作需要,清华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承担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一、应聘条件:
1、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2、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同时掌握其它语种尤其是法语者优先考虑;
4、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待遇
按清华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非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清华大学有关规定办理。
三、提交材料:
2、个人简历。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于2008年5月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件标题注明“应聘”。通过初选者将接到通知安排面试,未被通知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期间恕不接待来电来访。
清华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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