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浙江 发布时间:2013-09-24 10:30:37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招聘70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
 
 
因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录用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3、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历届生和2010年应届生须分别在2009年11月30日和201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8日-1月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具体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
 
2、报名办法: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好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历届生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英语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010年应届生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英语合格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一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一般情况下如同一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的4个岗位除外)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该职位招聘指标(若招考指标只有1名的,则取消该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大于5:1的则需先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参加过笔试的岗位,总分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准。分别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以综合考察为主。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后,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其空缺名额以及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体检、考核及公示程序进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该岗位的紧缺程度由区卫生局、人事局商量决定是否再按照名次进行递补。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017389(鄞州人民医院)、83038511(鄞州二院)、87418607(鄞州区卫生局)、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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