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天津 发布时间:2013-09-22 15:44:37
农学院、园林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一)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
农学院
实验员
食品科学与
工程
硕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1977年3月16日后出生)
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优先
园林学院
办公室综合秘书
不限
硕士研究生
28周岁以下
1984年3月16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农学院实验员:
 
(1)能力:有食品和环境科学的专业基础以及较强的专业实验实践能力,对食品资源和安全生产较为熟悉;有实验室管理能力,包括实验室的运行维护、仪器日常保养、使用登记及仪器的校准、运行检查等。
 
(2)工作职责:做好食品学科实验辅助工作;做好实验室的运行维护工作,以及实验仪器的日常保养、使用登记及仪器的校准、运行检查等;协助完成学院、学科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2.园林学院办公室综合秘书:
 
(1)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办公技术;服从工作安排,善于与人交往,沟通能力强;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
 
(2)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学院信息化建设,保证信息通畅;负责学院网站的素材收集、整理,网页制作、改版、更新、发布;主动获取学院动态,及时发布学院新闻;做好学院资产管理工作。
 
二、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至 3月 29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申请人递交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及其它应聘材料,应聘农学院实验员请按附件1格式填写,应聘园林学院办公室综合秘书请按附件2格式填写。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校—学历”。
 
发送至:zafu_hr@126.com
 
2、资格初审
 
由人事处、相关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3、资格复审及面试
 
依据上述部门的推荐,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应聘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招聘条件不符,则取消面试资格;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则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校审批
 
5、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需进行体检与考核,合格者将于本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注:相应学历/学位最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不保留录用资格。
  
 
 附件
人事处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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