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 山东 发布时间:2013-09-21 05:21:26 |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2、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
3、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优惠待遇
1、 博士后薪酬:我所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副高职称博士后年薪10-12万元人民币;其他博士后年薪6-8万元人民币。
2、科研经费:博士后人员除可申请国家、省、厅和市级科研项目外,还设有博士后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民币/人;合作导师还可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至少5万元人民币/人科研合作经费。
3、科研奖励政策: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请课题、发表论文和申报成果,均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可按照科研奖励政策实施。
4、科研助手:为提高博士后人员的科研工作效率,所里可根据情况为博士后配备科研助手。科研助手主要通过招聘(合同制)或在读研究生中产生。
5、优先留所:博士后出站后,根据本人申请,可优先留所工作,在站工作期间可计入工龄。
6、住房: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两年期间提供所内公寓或所外二室一厅的套房,免收租金,水电费自理,或提供一定数额的住房补贴。
三、报名要求
凡申请来本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2、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取得证书的需要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要求博士后进站后半年内拿到《博士学位证书》);
4、相近学科两名博士生指导导师推荐信;请同时以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申请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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