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上海 发布时间:2013-09-24 12:52:16
上海交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公告
 
 
(2012年第27号)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和“211工程”、“985工程”的首批建设高校。经过116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和当前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上海交通大学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副校长2名。
 
一、公开选拔的岗位
 
副校长岗位一:分管教学与人才培养(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招生等)工作。
 
副校长岗位二:分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基金会与校友会等工作。
 
二、任职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高等教育和高校管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全局观念强,思路开阔,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实绩突出。
 
3、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善于学习,求真务实,能全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4、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风民主,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三、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申报副校长岗位一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熟悉相关工作,一般应具有在正处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厅局级岗位工作的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特别优秀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管理工作经历和年龄等任职资格可放宽。
 
四、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民意测评、组织考察、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公示及报批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式
 
1、可以是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或他人推荐报名。个人自荐报名的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和他人推荐,请直接将推荐信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征得本人同意后再请本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及其它相关材料。
 
3、报名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2日止。
 
4、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200240
 
电子邮件:sjtuzzb@sjtu.edu.cn
 
咨询电话:021-34206258、34206208
 
传 真:021-34206218
 
联 系 人:林立涛、吴映强
 
上海交通大学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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