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江苏 发布时间:2013-09-24 14:38:07
宁波工程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与教育质量,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加快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建设进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引进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97号)文件精神,诚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钱江学者(省级)特聘教授。
 
一、设岗学科
 
化学工艺、材料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技术应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等学科。
 
二、应聘条件
 
1、必须是正式引进或正式签约的高层次人才,其中正式签约的聘期内每年须在聘任高校实际工作6个月以上时间。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学术领导能力。
 
三、职责
 
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四、待遇
 
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特聘教授津贴标准为正式引进和正式签约两类,正式引进的为每人每年25万人民币,正式签约的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连续资助5年,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在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给所在学科建设提供配套经费(人文社科类50万元,理科100万元,工科150万元)。
 
五、聘期
 
特聘教授聘期五年,聘期满后因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宁波•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5211
 
联系电话:86-574-87616030 87616028
 
E-mail:rsc@nbut.cn
 
 
联 系 人:刘老师 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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