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江苏 发布时间:2013-09-22 15:03:37
特聘教授引进条件、职责和待遇
 
 
(一)江苏省特聘教授引进条件、职责和待遇参照江苏省特聘教授选聘办法的规定面议。
 
(二)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1. 引进条件
 
(1)自然科学类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50周岁以下。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Associated Professor)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3)具有很好的学术背景和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际上重大学术奖励;
 
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前三名)及以上,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前两名);
 
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及以上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的获得者(排名第一);
 
④自然科学类学者近五年主持两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含“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并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研究成果,被广泛引用并获得国际知名同行学者的好评(须为在正式公开发表论文中的评价);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近五年主持两项以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高水平有影响系列论文)。
 
(4)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主要面向校外人员招聘。
 
2. 工作职责
 
(1)引领学科建设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2)指导学科团队建设和梯队培养;
 
(3)力争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基金的资助;
 
(4)推动本学科领域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
 
(5)在本学科创新型人才培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6)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
 
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的引进
 
1. 引进条件: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1个月以上。
 
2. 工作职责: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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