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江苏 发布时间:2013-09-24 12:36:00
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引进条件
 
1. 一般在45周岁以下,文科最多不超过50周岁。
 
2. 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2)近5年内被国际学术榜(SCI、 EI、 ISTP、SSCI)收录论文4—9篇以上者(视不同学科而定:物理、化学9篇;数学、生物7篇;地理、经济、教育、商学、工科4篇,EI收录的国内大学学报论文和非核心论文除外,下同)。文、史、哲学科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以我校确定的权威期刊为准,下同)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3篇以上。在本领域国际高影响因子学术刊物(理工科)或本领域国内顶尖学术刊物(文科)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者,论文数量要求可作适当调整,特殊情况下可请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3)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学术榜杂志或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略低于上条规定,但能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级重大项目1项者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二等奖(主持人)1项;
 
(4)其他足以说明具备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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