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辽宁 发布时间:2013-09-24 13:49:28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专任教师招聘启事
 
 
2012年,基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分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期待、实现大连理工大学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大连理工大学抓住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以及环渤海经济圈开发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与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坚持高起点、新模式、国际化、合作共建的办学方针;作为大连理工大学的一个办学校区,坚持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建设标准的办学定位;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开展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办学,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按照满足国家战略、地方急需、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协同创新的要求办学;按照学校学科总体优化布局的新部署,以及促进跨学科研究和国际化合作办学等原则设立专业、学科和学院,实施与主校区互补借力并错位发展,走特色办学之路。坚持教育部、辽宁省、盘锦市共建的模式,采用全新的办学治理结构和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方式,增强校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设有7个教学机构,包括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食品与环境学院、生命与医药学院、文法学院、商学院、基础教学部。盘锦校区首批设立的6个学院依托研究生学科,设置本科专业和若干研究机构与协同创新中心,建立校级公共平台,校区强调: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重,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并举,努力践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美丽中国”过程中的责任与使命。
 
大连理工大学因盘锦校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以下学科和专业方向的专任教师。专任教师(讲师)原则上本科、硕士、博士就读于海内外知名高校,海外优先。原则上要求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副高级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工作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新录用的人员落户盘锦。
 
 
联系方式:请按要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专任教师应聘申请表》并将表格发送至:pjzhaopin@dlut.edu.cn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18242021882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网址http://panjin.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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