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江苏 发布时间:2014-03-14 14:19:03
江苏警官学院2014年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2011年9月,学院“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并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省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5月起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办研究生教育。院本部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建有射击馆、警体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创立了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和第一个民国警察史博物馆。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等10个教学系(部),设立了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警察文化研究中心、民国警察史文献中心等5个研究机构。设置行政管理、公安管理学、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涉外警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法学等1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同时,开设法学、刑事侦查、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7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生6000人,年培训在职民警3500人次。学院已经成为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的主力军。 

 
 
学院为加快建设警察职业教育特色鲜明的优秀教学型本科院校、优秀省级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和优秀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中心,勇当全国公安教育训练排头兵,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江苏特聘教授。 
一、招聘学科 
 
1.公安学; 
 
2.公安技术学; 
 
3.法学。 
 
二、招聘条件 
 
1. 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须全职全时来校工作。 
 
2. 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②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③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④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4)须全职全时来校工作。 
 
海外和国内应聘人员均应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符合条件的本院在职教师亦可申报。 
 
三、岗位职责 
 
1.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和优秀年轻学者; 
 
4.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 
 
5.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院全职全时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的相关规定,可办理调入我院手续;其他身份人员,人事关系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待遇: 
 
学院向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以下待遇: 
 
1.聘期内,江苏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省属高校排名前10名、部属高校排前5名)为200万元人民币/人。我院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由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我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聘期内,学院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积极帮助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学院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00M2左右暂住房一套,江苏特聘教授按规定缴纳物业、水电等费用,服务期限满10年可按赠与过户给江苏特聘教授个人;满聘期不满10年服务期的可按年享受购房补贴10万元/年。 
 
4.学院根据需要,为江苏特聘教授配备若干学术骨干和助手,为江苏特聘教授组建学科团队提供支持。 
 
5.学院为江苏特聘教授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积极推荐江苏特聘教授申报各级人才计划,有关待遇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院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公安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外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4年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院报名,并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提交应聘材料。 
 
3.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院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 
 
(1)《江苏警官学院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等。 
 
2.上报时间 
 
国内外应聘者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我院政治部人事处。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 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江苏警官学院政治部人事处;邮政编码:210031。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25-52880318,传真:025-52414484;(常年接受高层次人才聘用咨询) 
 
电子邮箱:wangpeng@jspi.cn; 
 
学院网址:http://www.jspi.edu.cn。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推荐给好友(请输入E-mail): 
    
电子邮件请通过“我要申请”按钮发送

了解更多资讯 请关注今日科学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