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国有资产处正、副处长各1名。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一
(一)岗位名称
国有资产处处长
(二)岗位职级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五级职员
(三)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国有资产处的各项工作,组织并协调完成本处承担的各项任务,对主管所长负责;
2、负责制订本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规划,起草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所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办公用房及公有住房调整与管理;仪器设备及库房管理;相关进出口业务、政府采购管理;
4、负责与上级有关国资部门的联络、沟通;
5、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任职基本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善于团结协作;
3、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热心并有志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
5、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验和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二
(一)岗位名称
国有资产处副处长
(二)岗位职级
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职员职级
(三)岗位职责
1、全面协助处长工作;
2、负责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管理,基建经费宏观管理、控制和协调;全所的园区规划与建设,落实所园区规划的有关事宜;
3、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任职基本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见附件);
2、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善于团结协作;
3、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热心并有志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
5、有基建管理工作经验和背景者优先考虑。
四、待遇
按照院“三元”结构分配制度和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1. 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1月26日
2.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高能所岗位竞聘申请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已发表的文章、著作清单(科研与管理)及3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
(4) 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文件和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 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3. 岗位竞聘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需公开竞聘,竞聘报告25分钟,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等,答辩20分钟。报告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能所人事教育处郑文莉
电话:010-88235879
传真:010-88233102
欢迎通过电子信箱应聘。
附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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