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广东 发布时间:2013-09-24 13:29:24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招聘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科技岗位招聘启事

     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本所因科研布局与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所内外诚聘科研、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指南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部门
岗 位
工作职责
需求人员条件
增员类别(外调/接收毕业生等)
有机地球化学
国家重点实验室
科研岗位
1
从事遗传毒理学,特别是表观遗传毒理学研究。
具有环境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实验技术
岗位2
岗位1:负责实验室和仪器的管理、仪器的操作和维护,以及承担课题组的实验分析任务。
具有环境科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2:负责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管理。
仪器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中科院同位素年代学与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
科研岗位
2
岗位1:主要负责课题组变质岩石学和部分岩石大地构造方向的研究工作。
具有变质岩石学/构造地质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2:通过研究区域构造来提供有关火成岩成因方面的依据。
具有构造地质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中科院边缘海地质
重点实验室
科研岗位
3
岗位1:参与课题组天然气水合物的研究。协助课题组培养研究生并管理课题组的日常事务。
具有海洋地质学/地球化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2:参与石油地质领域相关课题的研究以及课题组日常事务的处理。
具有石油地质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3:能够独立开展海洋地质领域地球物理方面的研究。
具有地球物理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实验技术
岗位1
参与高温高压实验室的建设、设备运行和维护维修、技术培训、实验方法研发,以及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具有物理/材料/地球科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成矿动力学研究室
科研岗位
4
岗位1:承担课题组流体成矿作用研究
具有矿床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2:能够独立开展区域成矿规律与找矿预测方向的研究
具有矿床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3:承担课题组成矿流体及成矿机制研究
具有矿床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4:承担课题组基性、超基性岩体成矿地球化学研究
具有矿床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科研岗位
4
岗位1:从事与挥发有机物控制技术以及基于SMOG CHAMBER模拟的空气二次污染物前体物控制决策分析。
具有环境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2:从事环境变迁的遥感监测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工作。
具有环境科学或地理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3:从事工业废水的处理技术研发。
具有环境科学技术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岗位4:土壤物理\化学\生物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研究。
具有环境科学技术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接收毕业生/外调等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科研岗位

    出站博士后: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或4篇国内核心刊物论文(含已接收),或撰写学术成果专著1部,或取得已公布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具有重要社会、经济效益的成果(须有证明材料),且独立主持过至少1项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应/往届博士毕业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或4篇国内核心刊物论文(含已接收),或取得已公布发明专利1项。

    外调人员:符合不低于出站博士后的基本应聘条件,且符合本所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

    2、应聘实验技术岗位

    应具有扎实的实验技术基础,熟悉实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三、聘后管理

    出站博士后、应届毕业生以及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历的外调人员,从报到之日起2至4年内为双向选择期,双向选择期内按人事代理人员进行管理;2年以上4年之内,有两次参加考核机会,考核合格者,根据本人愿意可继续留在本所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继续聘用,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移交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受聘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中科院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应聘材料

    1、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在站(博士后)/在读(应届博士毕业生)期间发表学术论著目录(注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及论文的首页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含专利)证明、独立主持过科研课题(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材料;

    5、近期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08年3月20日。请按本启事要求准备应聘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发送到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人事处。

    我所将根据应聘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后,通知面试及应聘答辩时间与要求,未收到通知者谢绝来访。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邮编:510640)

    联系部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人事处

    联系人:夏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6-20-85290223,85291716

    欢迎通过E-mail应聘。

    网 址:http://www.gig.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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