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北京 发布时间:2013-09-22 14:42:36
中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招聘启事
 
 
中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六〇二设计研究院的法人注册名称,成立于1965年5月,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是经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审定委员会审查认定、建设部颁发证书的甲级设计院,具有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多项资质及业务能力。
 
一、职位职责及要求
 
1、副院长主要职责及职位要求(1名):
 
协助院长分管计划经营工作。具有工业、民用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国有企业的组织和运作模式;熟悉《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从事设计企业计划经营、销售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任处级2年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副院长主要职责及职位要求(1名):
 
协助院长分管设计生产及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工作。具有工业、民用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工业、民用工程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国家认可的各类注册资格;对工业、民用设计企业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能够把握工业、民用设计规律,了解国际、国内工业、民用设计发展动态和方向;熟悉项目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的运作模式;熟悉国有企业的组织和运作模式;从事工业、民用建筑设计10年或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5年以上;任处级2年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副院长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所应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设计企业经营的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业绩突出。
 
3、一般应具有工业、民用设计企业高级管理职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三、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告符合条件人选、竞聘演讲及答辩、考评委员会进行评议、考察了解、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2、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1年任职试用期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08年3月21日至4月10日(来函报名以邮戳为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将简历发送。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中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人事处。
 
2、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到中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人事处报名(北京朝阳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杨有胜 电话:010--85395873 13301297083
 
王立新 电话:010--85391483 13683380192
 
五、薪酬面议
 
六、有关要求
 
每个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说明应聘职位,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中文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
 
②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
 
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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