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广东 发布时间:2013-09-24 09:14:18
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下达的2008年增人计划,我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部门、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口腔科
颌面外科医生
3
年龄35岁以下,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口腔科
口腔内科医生
5
年龄35岁以下,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其中牙体牙髓专业要求熟悉使用根管显微镜。
口腔科
修复医生
3
本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①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2名,年龄35岁以下,在三甲医院本专业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有口腔种植经验者优先;
口腔科
正畸医生
2
年龄35岁以下,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有三甲医院本岗位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优先。
放射科
医生
1
年龄35岁以下,影像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执业资格证。
外科
麻醉医生
1
年龄35岁以下,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有三甲医院本岗位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优先。
护理部
护理人员
5
年龄30岁以下,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合计
 
20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市人员请带身份证原件和个人简历到我院人事部报名,外地人员请将简历邮寄到我院人事部。
 
    (二)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0日。
 
    (三)联系方式:广州市黄沙大道59号人事部,邮政编码:510140,联系电话:020-61359427,联系人:黎义雄
 
    三、考试
 
    (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操作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测试等。
 
    (二)考试办法
 
    采用医院考试、考核和考察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1、医院考试:由医务部组织,根据医院下达的增人计划,由医务部负责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等组成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操作技能、外语水平等。考试形式采用笔试、操作考试方式。考试以百分制评分,合格分为60分,按30%的权重计入应聘者的最后得分。以招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下一阶段考核的人选。
 
    2、医院考核:医院考核由人事部组织,主要是综合素质的考核,包括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发展潜能等多个方面。医院考核以百分制评分,合格分为60分,并按30%的权重计入应聘者的最后得分。
 
    3、考察试用:由用人科室对应聘者进行为期一至两周的考察试用,以百分制评分,并按40%的权重计入应聘者的最后得分。
 
    4、综合评分:由人事部综合应聘者三个阶段的考核成绩计算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医院考试分×30%+医院考核分×30%+临床技能考核分×40%),并按最后得分的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部门指定在本院体检中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者最后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3、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本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岗位薪酬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计发。
 
    广州医学院羊城口腔医院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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