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福建 发布时间:2013-09-23 19:46:26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面向海内外招聘特聘教授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启事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建校八十多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太平洋西海岸的“国际花园城市”厦门,拥有国内一流的校园和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是从事学术研究的理想学府。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将致力于推进我校材料学科的发展和学科队伍建设,努力将材料学科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和教学基地。材料学院在合金材料的设计与开发、特种陶瓷纤维材料、微波陶瓷应用研究、高温结构/功能陶瓷、矿物结构及矿产资源开发、液晶高分子材料、特种耐火涂料、金属有机化合物的合成与应用、生物医用材料、定向控制释放药物制剂、诊断治疗试剂盒和医学信息检测及处理仪器研究等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具有雄厚的学术研究实力和教学师资力量。因发展需要,材料学院拟公开招聘特聘教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学科、方向
 
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1.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国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原则上4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开设本专业国际前沿性课程; 
3.具有活跃的研究思想和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够带领本学科中青年学术梯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够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能够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5.具有拓展本学科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工作条件与待遇
 
1.特聘教授除享受厦门大学教授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同时享受每年12.55万元人民币的工作津贴,“闽江学者”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同时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工作津贴;。
 
2.校外应聘特聘教授的受聘者按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同时允许以优惠价格购买一套校内新建住宅。
 
3.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学校还将积极协助受聘者申请各类科研基金。
 
4.对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提出面议。
 
四、申请程序
 
1. 报名材料:填写《厦门大学新聘教师职务申请表》(请见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xmu.edu.cn),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有关规定请见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xmu.edu.cn中“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专栏”的《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应聘“闽江学者”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同时请下载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应聘“长江学者”的,亦请访问教育部“长江学者”网站http://www.cksp.edu.cn,并请下载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软件(个人版)”,填写申请表格。。
 
2.申请表及其他应聘材料请发电子邮件至xiaozufa@xm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教师”。
 
3.初选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邮政编码:361005
 
传 真:0592-2183937
 
电 话:0592-2189013
 
联 系 人:肖祖法
 
电子信箱:xiaozufa@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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