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山东 发布时间:2013-09-22 19:52:35
海洋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招聘启事
 
 
海洋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成立以来,实验室紧密围绕海洋环境与海洋生态学科的前沿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在近海环境动力过程及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近海典型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及控制、海岸带工程环境与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增强实验室科技实力和学术影响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338号)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2003]2号)和《中国海洋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海大科字[2004]8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1名,任期3-5年。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学习和工作经历,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具有组织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在其前沿领域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研究的能力;曾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主持过国家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强烈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学术民主,办事公正,顾全大局;
 
4、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作风严谨,为人正派;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海洋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科技创新总体目标,策划实验室的科技发展战略,全面负责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吸引和支持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鲜明研究特色和较强竞争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重大科研计划或国际合作项目,取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科技成果;
 
4、加强实验室管理,推动创新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
 
三、岗位考核
 
1、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学校对重点实验室主任进行聘期中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聘期届满考核与教育部对实验室的周期评估同期进行,学校对评估结论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主任给予奖励。
 
四、提供待遇
 
1、年薪:20万元(税前,下同),分月发放。对于特别优秀者,待遇可进一步协商;
 
2、提供科研和教学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等必要的工作条件,结合实验室平台建设,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平台建设经费;
 
3、提供40万元购房补贴。
 
五、材料提供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洋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应聘申请表》。
 
2、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的 S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5)申请人在国内外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三位国内外同行专家的正式推荐函,其中 1 名为国际知名同行专家。
 
六、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将《海洋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应聘申请表》及有关个人的详细材料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afouc@ouc.edu.cn;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考察:通过学校初选者,参加学校相关专业水平和业务知识考察;
 
4、确定候选人:根据考核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
 
5、教育部审批:将候选人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七、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266100

联系人:李爱峰

E-mail:lafouc@ouc.edu.cn

Tel:0532-667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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