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重庆 发布时间:2013-09-22 21:46:26
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主任招聘启事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3—65239211
 
单位网址:www.cqccri.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三村55号 邮编:400037
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申请已经得到科学技术部同意,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组织制定第二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国科办基[2010]2号)的要求以及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指示,由依托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组建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建组,负责对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进行公开招聘推荐,相关事宜如下:
 
一、实验室基本情况简介
 
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属于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科技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增强技术辐射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平台。其主要任务是:瞄准国际高技术前沿、针对产业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培养高层次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加强行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技术扩散和技术储备等。
 
依据建设申请报告,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设置如下重点研究方向:
 
方向一:瓦斯灾害信息传感检测技术
 
(1)光学传感检测技术
 
(2)流量传感检测技术
 
(3)瓦斯压力、含量、渗透性等现场测试技术
 
(4)煤岩动力异常前兆信息监测技术
 
(5)瓦斯地质异常信息超前探测技术
 
方向二:瓦斯灾害信息传输技术
 
(1)矿井高污染易燃易爆环境下的光网络传输技术
 
(2)矿井高污染易燃易爆环境条件无线通信技术
 
(3)矿井防爆电源技术
 
方向三:瓦斯灾害辨识及预警
 
(1)瓦斯动力灾害辨识模型
 
(2)瓦斯煤尘爆炸特性和传播规律
 
(3)瓦斯煤尘爆炸火源
 
(4)瓦斯灾害预警
 
方向四:瓦斯灾害应急处置
 
(1)瓦斯灾变规律及应急决策控制技术
 
(2)瓦斯灾变遇险及救援人员生理心理特征
 
(3)瓦斯灾变环境侦测及通讯
 
(4)瓦斯灾变抢险救援技术
 
实验室主管部门为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依托单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现有固定研究人员140人,其中正高职称15人,副高职称33人,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69人。45岁及以上21人,35~44岁59人,35岁以下60人。既有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也有富有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人员,人才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层次合理,科技创新能力强。
 
实验室研究人员中,有3人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获得孙越崎能源大奖,5人获得孙越崎青年科技奖,2人获得全国煤炭青年科技奖。
 
现有科研用房建筑总面积为4330m2。其中,清水溪瓦斯煤尘爆炸试验基地建筑面积2580m2,上桥本部1750m2。现有仪器设备164台(套),价值1749万元。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拟在二年时间内完成18个二级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新建或改建约3000m2的实验楼,并整合现有实验用房约2000m2,实现实验室的集中管理,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4795万元。2011年底前建设完成,并通过科技部验收,按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及运行考核。
 
二、岗位及职数:
 
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暂定名)主任1名,任职期限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三、职责、权利与待遇:
 
1、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
 
2、在依托单位领导下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工作,完成实验室考核目标和任务;
 
3、对非依托单位员工,聘期内依托单位免费提供一套120m2以内住房供聘期内住宿,并每月支付津贴15000元(税后),年终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奖励;为实验室工作的费用按依托单位管理规定全额由依托单位支付;依托单位员工待遇不低于现有岗位待遇。
 
四、应聘基本条件:
 
1、在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从业信誉,较好的人才培养记录;
 
3、教授(或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硕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六十岁,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2、2010年1月26日前依托单位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招聘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依托单位办公会;
 
3、2010年1月28日前依托单位办公会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择优推荐,形成推荐人员报告,报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
 
4、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结果报科学技术部备案;
 
5、主任推荐人选会同依托单位负责人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形成计划任务书,报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后,于2010年2月26日前报科学技术部;
 
6、通过科学技术部组织的可行性论证后,科学技术部正式批准立项,并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正式聘任实验室主任。
 
  
瓦斯灾害应急信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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