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江苏 发布时间:2013-09-23 21:52:27
江南现代工业研究院招聘院长、项目团队公告
 
 
江南现代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属常州市地方事业法人,定位于“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转移和推广,主要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具有较高水平的原创技术研发,加强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与集成创新,攻克一批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机器人与智能装备重大产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加速产业化,显著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自主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引领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技术发展,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
 
工研院是江苏省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2.5 亿元正在建设一幢7.7 万平方米的工研院综合大楼。
 
现就招聘工研院院长、项目团队公告如下:
 
一、院长
 
(一) 需求岗位
 
1、岗位:江南现代工业研究院院长;
 
2、领域:先进制造领域,特别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仿生制造与机械、微机电系统、传感器、智能视觉系统、自动化系统等专业;
 
3、人数:1 人;
 
4、年龄:55 周岁以下;
 
5、工作时间:全职;
 
6、国籍:不限。
 
(二) 基本资格
 
1、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同一领域有累计10 年以上独立工作经验;
 
2、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重要的研究工作,有独立领导一支团队连续工作3 年以上并取得公认成绩的经验;
 
4、作为主要贡献者在相关领域取得过重要原始性创新成果或做出过重大的科技创新贡献,并在国际上具有较重要的学术地位和影响,近五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5、一般应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
 
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具有特殊工作经历并掌握特殊技能者可不受学历限制。
 
(三) 可提供的待遇
 
1、聘用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双方自愿可继续聘用;
 
2、受聘期间,提供绩效工资为主、协议工资为辅的个人报酬,年薪不低于60 万元人民币(税前);
 
3、结合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的结果,对受聘人提出的规划建议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实际需要,提供500-1000 万元人民币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分年度下拨,具体资助额度及其使用范围,在项目管理合同书中予以明确;
 
4、给予30 万元的安家费补贴;购房前,提供公寓入住并给予租房补贴;
 
5、本人纳入常州市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合解决配偶工作;
 
6、积极协助受聘者通过多种途径争取经费;
 
7、实行成果转移转化效益分配机制(横向合同结余部分,团队占总收益的50%,项目负责人享有不低于团队总收益的50%;技术入股,团队享有不低于总技术股份的60%)。
 
(四) 应聘人如实填写“江南现代工业研究院院长候选人自荐表”(见附件1);
 
二、项目团队
 
为了进一步推动以高层次人才为依托的技术及创新思想发展成初创型企业,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领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工研院特设企业孵化专项基金,专注于精益孵化。
 
(一) 项目和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 硕士以上学位,是本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2. 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并已完成样机阶段的研发,正在进行产业化前期的准备工作;
 
3. 能引领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方向的研究和产业化发展。
 
(二) 项目和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工研院给予入选的孵化项目从核心团队完善、商业模式建立、运作进程规划、企业管理规范、科技项目申报、用户市场开拓、创业导师选择到后续融资服务等一系列个性化培育扶持。
 
1. 工研院围绕入选项目建立开放实验室,由项目团队主要成员担任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实验室的研发方向由工研院与项目团队共同确定,主要是项目团队所研发产品的进一步产业化。
 
2. 工研院为该开放实验室提供场地和装修,以场地租赁费用计算投资额。所需实验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负责人列采购仪器设备清单、使用计划的相关文件,工研院进行审批后进行统一采购。设备所有权保留在工研院,按照仪器租赁费用计算投资额。
 
3. 该开放实验室可以招聘一定的研发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招聘人员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工研院审核并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薪酬费用计入投资额。与该开放实验室业务相关的差旅、会议、出版费用由工研院审核后报销。相关费用计入投资额。
 
4. 鼓励项目团队兼职人员带的研究生到开放实验室开展工作。鼓励项目团队和本地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到开放实验室工作。
 
5. 工研院对于开放实验室的专兼职人员,包括在读研究生根据职称和学历每月给予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如果在常州购房)。补贴标准参照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6. 鼓励该开放实验室产业化项目在工研院平台上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资助计划。
 
7. 鼓励该开放实验室团队在进行项目产业化的同时为常州市各类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8. 在一年内项目团队需围绕项目成果产业化成立公司,工研院根据资助的力度享受相应股权,原则上工研院占股不超过30%。
 
9. 工研院鼓励和推荐孵化公司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申报“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和“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10. 每个项目总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 万元(场地、设备等费用按实际租赁价格计算投资额)。
 
(三) 申请办法及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如实填写“江南现代工业研究院企业孵化专项基金创业计划书”(见附件2),以及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技术报告、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2. 申请人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
 
3. 如果项目团队未在规定期限内成立公司、公司破产或者未遵循工研院其他相关规定,工研院有权收回设备和场地。在此情况下,工研院有权按有关规定解聘该开放实验室聘用的人员。
 
三、其它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 年7 月30 日24 时。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南现代工业研究院
 
联 系 人:王晓光
 
联系电话:0086-519-86339777、13515275269
 
传 真:0086-519-86339712
 
Email: wangxg@hfcas.ac.cn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常州市常武中路801 号现代工业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2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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