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法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务员一名,现将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公布如下,欢迎有意者前来应聘。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咨询,入学考试(复试)的组织等学生入学管理工作;
2、学生的日常教务管理,包括学生学籍、成绩、学位和档案等教务信息管理工作;
3、学生培养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过程的控制;
4、组织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的起草;
5、负责组织各类考试工作;
6、负责试卷的装订和保管工作;
7、协助学工组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组织教师关于科研课题的申报和教师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热爱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学士或者以上学位。
三、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填报职员补充审查表(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交至人事处职务聘任管理办公室;
2、报名时需一并提交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 2008年3月28日--2008年4月1日
4、报名地点: 交大主楼15层人事处职务聘任管理办公室;
5、联系人:奚佩荣;
电话: 029--82668363;
欢迎通过电子信箱应聘。
6、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人事处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