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二、选拔方式
(一)考试招聘:一般为专业答辩或试讲。具体由用人部门直接通知应聘者。
对应聘者的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法或评委票决法。得分低于60分或得票不超过半数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二)考核招聘:业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如确实不便参加考试,我校可以考虑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确定后通知应聘者。
三、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四、考核
考核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五、聘用人才类别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第二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专项人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浙江省特级专家及相当水平的人才。
第三类:国家专项人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科学院专项人才A类人才、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及相当水平的人才。
第四类:中国科学院专项人才B类人才、浙江省专项人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人才)、钱江特聘教授、浙江省万人教学名师及相当水平的人才。
第五类:优秀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学科专业带头人及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等,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含)以下)。
第六类:优秀博士、博士后和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要求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35周岁(含)以下,副教授年龄40周岁(含)以下。
第七类:优秀国(境)外专家(教授、副教授)。
六、聘用待遇
1. 购房补贴标准见附表1。对当年紧缺专业引进的第五类和第六类人才,基础购房补贴可上浮30%。
2. 第六类人才购房补贴包括基础购房补贴和绩效购房补贴。绩效购房补贴标准见附表2。
附表1:人才引进类别与相关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
引进待遇
|
最低服务期(年)
|
购房补贴
(单位:万元)
|
校内过渡房(年)
|
科研配套经费
(单位:万元)
|
工资待遇
(单位:万元)
|
自然科学
|
人文社科
|
第一类
|
面议
|
第二类
|
300
|
2
|
400~800
|
100~200
|
年薪90
|
10
|
第三类
|
200
|
2
|
150~200
|
50~80
|
年薪60
|
10
|
第四类
|
150
|
2
|
50~100
|
30~50
|
年薪40
|
10
|
第五类
|
70
|
2
|
40
|
20
|
相应岗位等级工资
|
10
|
第六类
|
1.优秀博士:基础购房补贴30万元+绩效购房补贴
2.优秀博士后:基础购房补贴35万元+绩效购房补贴
3.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基础购房补贴40万元+绩效购房补贴
|
/
|
10
(特设副教授15)
|
8
(特设副教授10)
|
相应岗位等级工资
|
10
|
第七类
|
/
|
/
|
/
|
月薪2~10
|
3
|
注:
1. 第一类至第四类人才到校工作后,可由学校安排入住过渡房,具体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过渡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时间一般为2年。外籍教师视学校资源可安排校内过渡房。
2. 对不享受学校过渡房政策的人才,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应届博士1500元/月,应届硕士800元/月),时间不超过3年。
3. 若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人才,基础购房补贴在就高原则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4. 年薪均为税前薪酬,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以及工会会费等。
附表2:第六类人才的绩效购房补贴分类及业绩要求
类别
|
要求
|
绩效购房补贴
(单位:万元)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A类
|
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项目各1项,并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
获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项目各1项,并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
30
|
B类
|
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并获省部级项目1项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
获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1项,并获省部级项目1项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
20
|
C类
|
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
|
获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1项
|
10
|
注:
1. 绩效购房补贴分为A、B、C三类,入职后3年内完成有效。
2. 高水平论文由人事处和科技处认定。
3. 本表中的业绩应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应为主持项目,论文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作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22)
咨询电话:0571-63732719(人事处周老师)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