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四川 发布时间:2023-02-13 11:14:37
电子科技大学诚邀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申报2023年国家“博新计划”
 
一、学校概况 
 
电子科技大学(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 “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2019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签约共同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形成本硕博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发展成为完整覆盖整个电子信息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成长为国内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源头,创新人才的基地。 
 
 
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2个,共建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2个、共建国家级工业创新中心1个,首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1个,国际合作交流基地11个,省部级科研机构59个,获批建设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学校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及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建设,在珠三角、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设立研究机构,积极服务四川省产业转型升级,与成都市共同实施“一校一带”行动计划,建设高校成果转化产业带,携手打造中国“西部硅谷”。 
 
学校现有教职工3800余人,其中教师2500余人,教授71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300余人。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包含的6个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 
 
学校现设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如下所示: 
 
 
在2020年的全国博士后流动站综合评估中,学校被评估的13个科研流动站取得6优、7良佳绩,优秀率居于全国高校前列。 
 
诚邀优秀博士依托电子科技大学科研流动站申报国家“博新计划”! 
 
二、项目介绍 
 
2023年度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是国家为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国家资助期为2年。申请人依托设站单位申报。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五)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电子科技大学拥有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通信抗干扰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微波电真空器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智能协同计算技术国家级实验室、极高频复杂系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平台。 
 
(六)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七)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八)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十)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四、依托电子科技大学流动站申报获选人员待遇 
 
包含薪酬待遇、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其他待遇及支持政策等,由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和学校共同资助,资助时间为2年。 
 
(一)薪酬支持 
 
约55万/年(税前)。其中,享受国家资助约20万元/年,学校资助不低于20万元/年(含团队资助不低于5万/年),在蓉工作的享受成都市资助15万元/年。 
 
(二)博士后科学基金支持 
 
享受国家资助约20万,学校资助10万,在蓉工作的享受成都市资助10万。均分两年划拨。 
 
(三)其他支持政策和管理服务 
 
1.支持符合条件的获选人员在站期间申报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2.支持符合条件的获选人员申请直接入选四川省“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并享受“天府英才A卡”相关支持政策; 
 
3.学校支持获选人员优先聘任教师岗位或申请为师资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出站时可根据其学术成果聘任至学校专任教师相应岗位;在站期间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免费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可享受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福利;与学校教职工同等享受子女入托入学政策。 
 
4.获选人员确因科研项目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学校支持获选人员和设站二级单位与合作导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照“博新计划”国家资助标准对获选人员延期在站期间给予相关薪酬待遇等资助。 
 
(四)其他说明:通过学校研究院及附属医院申报者,薪酬福利标准按学校研究院及附属医院的标准执行。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身份证明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文件须为PDF格式。 
 
(一)申请书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生成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自行线下填写无效。 
 
(二)《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后完成填写、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3)。 
 
(三)身份证明材料 
 
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四)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六、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月15日至3月15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学校博士后设站单位。 
 
学校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取。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3月15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二)学校审核(3月16日至3月22日) 
 
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期间,有特殊情况需修改申报材料的,请注意在有效期内,向学校博士后管理人员及时申请驳回修改。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审安排:(1)评审方式: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获选人员,采取两轮评审,第一轮为通讯评审,第二轮为会议评审。评审指标见附件4。(2)时间安排:2023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3月16日至22日,设站单位网上审核;3月下旬,通讯评审;5月上中旬,会议评审;5月下旬,公布获选结果。 
 
(二)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可适当放宽。 
 
(三)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四) 申请人与合作导师加强联系沟通,达成共识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五)学校与获选人员签订科研计划书,进行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根据考核情况和取得的成果给予相应奖励;支持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六)学校对获选人员的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博士后日常经费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从获选人员完成办理进站手续并工作报到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规定的经费使用范围列支,在经费范围内,不设具体经费的比例限制,由获选人员自主统筹使用。 
 
八、联系方式 
 
(一)相关院(部)、研究院、附属(合作)医院联系方式: 
 
 
(二)学校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杨老师 028-61830565,13558806386 
 
张老师 028-61830536,15928917501 
 
联系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办公室 
 
附件:
 
 
 
 

 

推荐给好友(请输入E-mail): 
    
电子邮件请通过“我要申请”按钮发送

了解更多资讯 请关注今日科学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