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北京 发布时间:2023-02-15 10:48:03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长期有效】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是创建于1929年的中央研究院心理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心理学综合研究机构、中国心理学会的挂靠单位,以及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中首批进入特色研究所试点的单位。 
 
心理所有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行为科学两个重点实验室,并设有健康与遗传心理学、认知与发展心理学、社会与工程心理学三个研究室。是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健康心理学和认知神经科学5个博士和硕士培养点,并设有1个心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心理所有全国馆藏最为丰富的心理学专业图书馆(5万余册藏书和50余种心理学相关数据库),建有磁共振成像研究中心、心理科学数据中心,出版我国第一本英文心理学期刊《PsyCh Journal》,和两本中文心理学期刊《心理学报》、《心理科学进展》。  
 
心理所致力于探索人类心智本质,揭示心理和行为的生物学基础与环境影响机制,为促进国民心理健康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知识基础和科技支撑。“十四五”期间,心理研究所将围绕“心理健康的脑认知基础与心理障碍的早期干预”“危机风险中的心理评估与干预”两个主攻方向和“疼痛特异性神经表征及精准干预”“信息引导的心理机制及关键技术”两个新兴前沿方向和未来技术开展工作。 
 
根据心理所科研布局与发展规划需要,现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竭诚欢迎有志之士加入心理所。 
 
一、招聘方向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健康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心理与行为建模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   
 
(一)领军人才岗位基本条件 
 
1.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达到正高级岗位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水平,具有科技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3.对在海外工作的特别优秀或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资历。 
 
4.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5.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二)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基本条件 
 
1.具备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有独立开展工作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2.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不少于3 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3.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大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4.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5.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三、配套支持 
 
(一)领军人才 
 
1.研究组组长(研究员)岗位。 
 
2.提供科研启动与人才专项经费不少于600万元。 
 
3.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用房,以及团队支持(招聘及招生名额)。 
 
4.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薪酬。 
 
5.对符合条件者可租住研究所人才周转公寓(两室一厅)。 
 
6.根据中央在京单位落户政策,解决本人、配偶及子女北京户口;配合中科院“3H”工程,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等。 
 
7.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个人生活补贴、带薪年假、年度健康体检和其他福利等。 
 
(二)优秀青年人才 
 
1.研究组组长(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岗位。 
 
2.提供科研启动与人才专项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3.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用房,以及团队支持(招聘及招生名额)。 
 
4.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薪酬。 
 
5.对符合条件者可租住研究所人才周转公寓(两室一厅)。 
 
6.根据中央在京单位落户政策,解决本人、配偶及子女北京户口;配合中科院“3H”工程,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等。 
 
7.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个人生活补贴、带薪年假、年度健康体检和其他福利等。 
 
四、报名要求及方式 
 
1.欢迎您通过中科院“国际人才交流支持计划”来所开展短期访问,对研究所进行全方位考察和了解,研究所提供来所访问期间的生活补贴及国际旅费。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岗位聘用审核表(见附件,签名处请用手写签名);  
 
② 代表性(第一/通讯作者)论文全文; 
 
③ 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述材料请汇总形成一个电子文档(.PDF文件)。 
 
应聘者如符合我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岗位任职条件,经所学术委员会推荐,可直接申请相应的岗位。 
 
3.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竞聘答辩会,竞聘答辩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4.通过竞聘答辩,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能录用。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简历投递信箱:rensc@psych.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01  
 
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psych.ac.cn/
 
 
 
推荐给好友(请输入E-mail): 
    
电子邮件请通过“我要申请”按钮发送

了解更多资讯 请关注今日科学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