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广东 发布时间:2024-05-09 18:06:43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度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设有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及艺术教育中心,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音乐表演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设有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粤剧艺术)”、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以及教学实践团体—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青年舞蹈团。多名教师获得“金钟奖”、“文华奖”、“荷花奖”等国家级奖项;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多类项目。与美国卫斯理安学院签订有学生交换项目协议。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原创作品为引擎,带动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先后创作演出清唱剧《先行者—孙中山》、室内乐组曲《秦粤时空》、舞蹈专场《美丽中国》、交响组曲《我的家 我的国》、合唱音画《粤韵新声 听见广东》、歌剧《刑场上的婚礼》等多部艺术作品。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文艺晚会》等国家重大演出,得到社会高度赞誉。学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二等奖。 
 
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教学系列(以教学为主) 
 
招聘要求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所从事专业的最高学位(助教放宽至硕士学位),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岗位所需的其他业务能力,能胜任学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 
 
1.教授:年龄在50岁以下,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2.副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应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3.讲师:年龄在35岁以下。 
 
* 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或实践性要求强的岗位申请者,在年龄或工作资历等条件上,学校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招聘方向 
 
声乐、室内乐、音乐理论 
 
福利薪酬 
 
按照学校相关待遇政策执行。 
 
(二)教研系列(教学与科研并重) 
 
招聘要求 
 
1.准聘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Tenure Track) 
 
(1)一般35周岁以下,最大不超过40周岁; 
 
(2)应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一般应具有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经历; 
 
(3)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构想,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 
 
2.准聘教授(Professor,Tenure Track) 
 
(1)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博士毕业后在海外一般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科研工作经历且学术业绩突出;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创新能力强,学术发展潜力大,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 
 
3.长聘教授(Professor,Tenured) 
 
(1)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一般应具有海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企业、机构达到相当水平职务;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 
 
*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者,在年龄或工作资历等条件上,学校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招聘方向 
 
音乐理论 
 
福利薪酬 
 
(1)按事业编制聘用。准聘副教授具有“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学术头衔,聘为硕士生导师,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独立开展学术研究。 
 
(2)根据学科差异,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应职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对于高端领军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拔尖人才,薪酬可按“一事一议”商谈。 
 
(4)准聘副教授按副高标准、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按正高标准,享受社保、公积金、医疗等福利待遇。 
 
(5)提供校内公租房或安家补贴待遇。 
 
(6)为子女提供华工附属中小幼优质教育资源。 
 
(7)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 14 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8)推荐申报国家、广东省各类引进人才资助项目。 
 
招聘流程 
 
1.全年接收应聘简历,适时启动引进程序。 
 
2. 有意应聘者2024年12月31日之前登陆学校人才招聘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报名链如下: 
 
教学系列: 
 
 
教研系列: 
 
 
3. 有意应聘者请准备好个人简历、代表作、三封推荐信、教学研究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就应聘者所报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 
 
4.面试通过者,按学校有关政策与程序上报学校审批。 
 
5.学校评估通过后,将按照学校的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86-20-39380901 
 
联系邮箱:xiaobing@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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